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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丰台街道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
一、每周一下午2:00--5:00(节假日除外)为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时间。信访接待日实行领导挂牌值
日制度。
二、接待中,要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意愿和要求,做好记录,并提出处理意见,签发处理承办单,交工
委办公室进行登记、催办。
三、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,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协调,并做好来访群众的思
想工作。
四、接待来访群众要态度和蔼、文明礼貌,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。
五、谈话记录要认真,询问情况要仔细,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,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,不敷衍,
不推诿。
六、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待时,要事先找其他领导替班,并通知工委办,保证接待日不空班。
国务院新修订的《信访条例》已于2005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。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,保护信访
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信访秩序,方便信访人依法、有序地向街道各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
投诉请求,街道在完善日常信访机制的同时,特向社会单位、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辖区内的居民群众公
布"领导信访接待日"的时间和办公地点:
办公地点:丰台街道全程办事大厅内的民愿接待室
联 系 人:焦桐慧 联系电话:63812485 注:来访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。
丰台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
2005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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